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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赔财产给“小三”,妻子要求返还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6-11-25 03:31)     点击:384

 本案基本案情:

    甲与乙夫妻多年,甲与丙是朋友关系后又发展成婚外情关系,且丙一直知道甲已婚且有孩子,后丙怀孕。丙纠集家人至甲家闹事,甲迫于无耐将现金五万元及一辆轿车交给丙,并签订了协议书。事乙知道此事,将丙起诉至法院。

    赵涛律师分析:

    现在社会中男子出于自愿或者被胁迫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赠与给“小三”已屡见不鲜,该行为势必会给不知情的妻子一方造成精神上的损害并且侵犯了妻子的财产权,且违反民法通则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本案中丙一直明知甲与乙为夫妻关系,还要与甲交往,最后怀孕,具有明显过错。据此该赠与行为无效,法院判决丙返还财产。

    另有一种情况为第三者不知情“被小三”的,丈夫自愿将财产赠与给第三者,在这种情况下,丈夫为过错方,本人意见为若妻子起诉要求返还财产,则应当返还一半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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